一、邀請條件
本項目為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個人數字金融部“開門紅”活動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國銀行自籌。該項目已具備實施條件,現進行公開邀請,凡符合報名資格要求的潛在供應商均可報名。
二、項目概況與產品需求
1.項目名稱: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個人數字金融部“開門紅”活動采購項目;
2.實施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12號;
3.采購范圍:開展快捷支付 “裂變式”線上活動及貴金屬、基金、跨境等達標客戶營銷活動。
4.功能要求:通過與第三方公司合作,開展快捷支付 “裂變式”線上活動及貴金屬、基金、跨境等達標客戶營銷活動,由第三方公司提供基于我行微信公眾號及以上各類具體特色專區的線上營銷活動,包括搭建營銷活動頁面及積分兌換平臺,通過我行微信公眾號、批量短信平臺對客戶發送營銷信息,邀約客戶參加活動及領取相關獎勵。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供應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員、技術、經濟、設備及組織、管理、協調等能力。
3.供應商近三年至少有3項類似項目業績。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注:以上所要求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有意參加談判的單位均可報名。
四、采購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時間,下同),逾期不再受理;因受疫情影響,請有報名意向供應商按照我行要求,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外網郵箱,無需提供紙質材料,并電話告知我行聯系人。郵箱:18147100970@163.com,聯系人:周宇,18147100970。
2.報名/郵寄地點: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大街12號中國銀行);
3.報名須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A4紙)一套,資料不全者拒絕接收,遲到的報名資料將被拒絕(以提供資料送達中國銀行的時間為準):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證合一證書);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6)近三年內至少完成3項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固定辦公地點或營業場所的證明材料;
(7)供應商資格要求中其他證明材料;
注:1)報名時須法人或被授權人本人攜帶以上報名資料前來報名;
2)證件原件是指原發證機關所發證件,掃描件、公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律不視為原件;證件原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不予接收;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的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
4)類似業績是指:金融機構線上營銷活動。
5)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今。
五、談判邀請文件獲取渠道
報名后預留電子郵箱及聯系人信息,后續由中國銀行發送至預留郵箱。
六、公告發布媒介
本次邀請公告在“內蒙古協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新天立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機械設備成套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站發布。
七、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2號
聯 系 人:周宇
聯系電話:0471-4690050 18147100970
2020年3月3日
附件:授權委托書
附 件: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參加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個人數字金融部“開門紅”活動采購項目報名工作,簽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供 應 商: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