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請條件
本項目為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卡戶分期外呼外包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國銀行自籌。該項目已具備實施條件,現進行公開邀請,凡符合報名資格要求的潛在供應商均可報名。
二、項目概況與產品需求
(一)項目編號:BOC-00006-202025FW
(二)項目名稱: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卡戶分期外呼外包采購項目;
(三)實施地點:內蒙古自治區;
(四)采購范圍:聘任專業的外呼外包公司負責全轄數據外呼,物理地點集中在包頭分行提供的辦公場地,外呼作業處配置局域網絡,提取可外呼數據加密后傳輸至外呼系統中,具體外呼人員抓取數據,外呼客戶后在線辦理業務。
(五)服務要求:
1.供應商需與我行簽署保密協議,不損害我行的財產、設備、文件、信息安全,不損害我行的聲譽和信譽,不從事與銀行卡業務無關的任何活動,因服務方及其員工故意或過失導致自身或我行、或第三方財產、人身損害或信息泄露的,合作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所有外呼人員均需簽署保密協議書,如違反相關保密承諾,供應商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3.供應商提供本項目硬件設備,硬件設備需符合我行安全性要求,不得開放任何數據傳輸接口,禁止外呼人員攜帶手機、紙張等進入外呼辦公場所。承擔本項目要求的相關運營成本以及硬件設備。在我行軟件系統為上線前,可提供過渡性系統使用。
4.供應商需配置質檢人員,外呼過程要求供應商全程錄音,質檢監聽比例不得低于30%,以防范泄密及聲譽風險。
5.須滿足最低20人的外呼人員配置,且每10名外呼人員配置一位質檢管理人員,最低配置22人。
6.外呼數據將按照各供應商季度完成情況,靈活調整數據。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供應商營業執照中需包含可為金融機構提供外包服務的營業范圍;
(三)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類似項目業績(金融機構卡戶分期電銷),提供至少一份業績證明材料;
(四)財務及信用狀況:近兩年(2018年-2019年)財務狀況良好(提供經外部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開戶行所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均為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五)須有工信部頒發的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可從事呼叫業務;
(六)信譽要求: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系統截屏證明并加蓋公章);
(七)近兩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八)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注:以上所要求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有意參加談判的單位均可報名。
四、采購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時間,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1)現場報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財務管理部1301辦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大街12號中國銀行);
(2)線上報名:需將報名資料發送到以下郵箱1625448571@qq.com,并預留聯系人電話信息。
3.報名須提供下列證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A4紙)一套,資料不全者拒絕接收,遲到的報名資料將被拒絕(以提供資料送達中國銀行的時間為準):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證合一證書);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三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
注:1)報名時須法人或被授權人本人攜帶以上報名資料前來報名;
2)證件原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不予接收;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的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
五、談判邀請文件獲取渠道
報名后預留電子郵箱信息,后續由中國銀行發送至預留郵箱。
六、公告發布媒介
本次邀請公告在“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zbgg.nmgztb.com.cn//)、內蒙古協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nmxz.net)、內蒙古新天立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nmgxtl.cn)、內蒙古招標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nmgzb.com)”內蒙古自治區機械設備成套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nmgct.net)、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lrxmf.com)”網站發布。
七、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2號
聯 系 人:周宇
聯系電話:0471-4690050
2020年7月8日
附件:授權委托書
附 件: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參加 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卡戶分期外呼外包采購項目 報名工作,簽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供 供 應 商: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