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計劃單列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門:
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設行業標準制訂、修訂項目計劃(建設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標[1993]285號)要求,由天 津市園林管理局主編的《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經審查,批準為推薦性行業標準,編號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建設部城鎮建設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園林管理局負責具體解釋。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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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據建設部建標[1993]285號文的要求,標準編制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規范。本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總則; 2.術語; 3.施工前準備; 4.種植材料和播種材料; 5.種植前土壤處理; 6.種植穴、槽的挖掘; 7.苗木運輸和假植; 8.苗木種植前的修剪; 9.樹木種植; 10.大樹移植; 11.草坪、花卉種植; 12.屋頂綠化; 13.綠化工程的附屬設施; 14.工程驗收; 15.附錄 本規范用詞說明。 本規范由建設部城鎮建設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歸口管理,授權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解釋。 本規范主編單位是:天津市園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路44號;郵編:300191)。 本規范參加單位是:中國風景園林學會城市綠化專業委員會、北京市園林局、上海市園林管理局、杭州園林文物管理局、沈陽城建局綠化管理處。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是:陳威、孫義干、王立新、賀振、郭喜東、張啟俊、楊雪芝、趙宏儒、施桂弟、黃梅珊、孔慶良 1 總則 1.0.1 為了對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全過程實施工程監理和質量控制,提高城市綠化種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綠化景觀,節約綠化建設資金,確保城市綠化工程施工質量,創建良好的城市生態環境,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城市風景林地、城市道路綠化等綠化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的施工及驗收。 1.0.3 為綠化工程配套的構筑物和市政設施工程,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4 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及驗收除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綠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樹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種植工程。 2.0.2 種植土Soil for Planting 理化性能好,結構疏松、通氣,保水、保肥能力強,適宜于園林植物生長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 將栽植地點或種植穴中不適合種植的土壤更換成適合種植的土壤,或摻入某種土壤改善理化性質。 2.0.4 種植土層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 植物根系正常發育生長的土壤深度。 2.0.5 種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 種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友閳A形或方形稱種植穴,長條形的稱種植槽。 2.0.6 規則式種植Formal Style Planting 按規則圖形對稱配植,或排列整齊成行的種植方式。 2.0.7 自然式種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對稱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 土球SoilBall 挖掘苗木時,按一定規格切斷根系保留土壤呈圓球狀,加以捆扎包裝的苗木根部。 2.0.9 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 挖掘苗木時根部不帶土或帶宿土(即起苗后輕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0.10 假植Plant for Casual 苗木不能及時種植時,將苗木根系用濕潤土壤臨時性填埋的措施。 2.0.l1 修剪Pruning 在種植前對苗木的枝干和根系進行疏枝和短截。對枝干的修剪稱修枝,對根的修剪稱修根。 2.0.12 定干高度Determine Height of Stem 喬木從地面至樹冠分枝處即第一個分枝點的高度。 2.0.13 樹池透氣護柵Tree Grate 護蓋樹穴,避免人為踐踏,保持樹穴通氣的鐵篦等構筑物。 2.0.14 魚鱗穴Fish Scaly Hole 為防止水土流失,對樹木進行澆水時,在山坡陡地筑成的眾多類似魚鱗壯的土堰。 2.0.l5 浸穴Soak HoIe 種植前的樹穴灌水。 3 施工前準備 3.0.1 城市綠化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綠化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施工。施工人員應掌握設計意圖,進行工程準備。 3.0.2 施工前,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人員應按設計圖進行現場核對。當有不符之處時,應提交設計單位作變更設計。 3.0.3 根據綠化設計耍求,選定的種植材料應符合其產品標準的規定。 3.0.4 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計劃書,計劃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l)施工程序和進度計劃; (2)各工序的用工數量及總用工日; (3)工程所需材料進度表; (4)機械與運輸車輛和工具的使用計劃; (5)施工技術和安全措施; (6)施工預算; (7)大型及重點綠化工程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0.5 城市建設綜合工程中的綠化種植,應在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線、道路工程等主體工程完成后進行。 4 種植材料和播種材料 4.0.1 種植材料應根系發達,生長茁壯,無病蟲害,規格及形態應符合設汁要求。 4.0.2 苗木挖掘、包裝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規定。 4.0.3 露地栽培花卉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應為10~40cm,冠徑應為15~35cm。分枝不應少于3~4個,葉簇健壯,色澤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須完整,無腐爛變質。 (3)球根花卉,根莖應茁壯、無損傷,幼芽飽滿。 (4)觀葉植物,葉色應鮮艷,葉簇豐滿。 4.0.4 水生植物,根、莖發育應良好,植株健壯,無病蟲害。 4.0.5 鋪栽草坪用的草塊及草卷應規格一致,邊緣平直,雜草不得超過5%。草塊土層厚度宜為3~5cm,草卷土層厚度宜為1~3cm。 4.0.6 植生帶,厚度不宜超過lmm,種子分布應均勻,種子飽滿,發芽率應大于95%。 4.0.7 播種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種子均應注明品種、品系、產地、生產單位、采收年份、純凈度及發芽率,不得有病蟲害。自外地引進種子應有檢疫合格證。發芽率達90%以上方可使用。 5 種植前土壤處理 5.0.1 種植或播種前應對該地區的土壤理化性質進行化驗分析,采取相應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5.0.2 園林植物生長所必需的最低種植土層厚度應符合表 5.0.2的規定。 園林植種植必需的最低土層厚度 表5.02: 植被類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淺根喬木深根喬木 土層厚度(cm)3030456090150 5.0.3 種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廢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強酸性土、強堿土、鹽土、鹽堿土、重粘土、沙土等,均應根據設計規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術措施。 5.0.4 綠地應按設計要求構筑地形。對草坪種植地、花卉種植地、播種地應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摟平耙細,去除雜物,平整度和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6 種植穴、槽的挖掘 6.0.1 種植穴、槽挖掘前,應向有關單位了解地下管線和隱蔽物埋設情況。 6.0.2 種植穴、槽的定點放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種植穴、槽定點放線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位置必須準確,標記明顯。 (2)種植穴定點時應標明中心點位置。種植槽應標明邊線。 (3)定點標志應標明樹種名稱(或代號)、規格。 (4)行道樹定點遇有障礙物影響株距時,應與設計單位取得聯系,進行適當調整
6.0.3 挖種植穴、槽的大小,應根據苗木根系、土球直徑和土壤情況而定。穴、槽必須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規格應符合表6.0.3-l~5的規定。
落葉喬木類種植穴規格(cm) 表6.0.3-2
花灌木類種植穴規格(cm) 表6.0.3-3
竹類種植穴規格(cm) 表6.0.3-4
綠籬類種植槽規格(cm) 表6.0.3-5 7 苗木運輸與假植 7.0.1 苗木運輸量應根據種植量確定。苗木運到現場后應及時栽植。 7.0.2 苗木在裝卸車時應輕吊輕放,不得損傷苗木和造成散球。 7.0.3 起吊帶土球(臺)小型苗木時應用繩網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繩索縛捆根頸起吊。重量超過1t的大型土臺應在土臺外部套鋼絲纜起吊。 7.0.4 土球苗木裝車時,應按車輛行駛方向,將土球向前,樹冠向后碼放整齊。 7.0.5 裸根喬木長途運輸時,應覆蓋并保持根系濕潤。裝車時應順序碼放整齊;裝車后應將樹干捆牢,并應加墊層防止磨損樹干。 7.0.6 花灌木運輸時可直立裝車。 7.0.7 裝運竹類時,不得損傷竹竿與竹鞭之間的著生點和鞭芽。 7.0.8 棵根苗木必須當天種植。裸樹苗木自起苗開始暴露時間不宜超過8h。當天不能種植的苗木應進行假植。 7.0.9 帶土球小型花灌木運至施工現場后,應緊密排碼整齊,當日不能種植時,應噴水保持土球濕潤。 7.0.l0 珍貴樹種和非種植季節所需苗木,應在合適的季節起苗并用容器假植。 8 苗木種植前的修剪 8.0.1 種植前應進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將劈裂根、病蟲根、過長根剪除,并對樹冠進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8.0.2 喬木類修剪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具有明顯主干的高大落葉喬木應保持原有樹形,適當疏枝,對保留的主側枝應在健壯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條1/5~1/3。 (2)無明顯主干、枝條茂密的落葉喬木,對干徑10cm以上樹木,可疏枝保待原樹形;對干徑為5~10cm的苗木,可選留主干上的幾個側枝,保持原有樹形進行短截。 (3)枝條茂密具圓頭型樹冠的常綠喬木可適量疏枝。枝葉集生樹干頂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輪生側枝的常綠喬木用作行道樹時,可剪除基部2~3層輪生側枝。 (4)常綠針葉樹,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蟲枝、枯死枝、生長衰弱枝、過密的輪生枝和下垂枝。 (5)用作行道樹的喬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點以下枝條應全部剪除,分枝點以上枝條酌情疏剪或短截,并應保持樹冠原型。 (6)珍貴樹種的樹冠宜作少量疏剪。 8.0.3 灌木及藤蔓類修剪應符合下列規定: (l)帶土球或濕潤地區帶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開花灌木不宜作修剪,當有枯枝、病蟲枝時應予剪除。 (2)枝條茂密的大灌木,可適量疏枝。 (3)對嫁接灌木,應將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條剪除。 (4)分枝明顯、新枝著生花芽的小灌木,應順其樹勢適當強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用作綠籬的喬灌木,可在種植后按設計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綠籬,種植后應加以整修。 (6)攀緣類和蔓性苗木可剪除過長部分。攀緣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錯枝、橫向生長枝。 8.0.4 苗木修剪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l)剪口應平滑,不得劈裂。 (2)枝條短截時應留外芽,剪口應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修剪直徑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時,截口必須削平并涂防腐劑。 9 樹木種植 9.0.1 應根據樹木的習性和當地的氣候條件,選擇最適宜的種植時期進行種植。 9.0.2 種植的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l)種植應按設計圖紙要求核對苗木品種、規格及種植位置。 (2)規則式種植應保持對稱平衡,行道樹或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線上,相鄰植株規格應合理搭配,高度、干徑、樹形近似,種植的樹木應保持直立,不得傾斜,應注意觀賞面的合理朝向。 (3)種植綠籬的株行距應均勻。樹形豐滿的一面應向外,按苗木高度、樹干大小搭配均勻。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綠籬,種植時應按造型拼栽,深淺一致。 (4)種植帶土球樹木時,不易腐爛的包裝物必須拆除。 (5)珍貴樹種應采取樹冠噴霧、樹干保濕和樹根噴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6)種植時,根系必須舒展,填土應分層踏實,種植深度應與原種植線一致。竹類可比原種植線深5~l0cm。 9.0.3 樹木種植應符合下列規定: (l)樹木置入種植穴前,應先檢查種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時,應修整種植穴。 (2)種植裸根樹木時,應將種植穴底填土呈半圓土堆,置入樹木填土至1/3時,應輕提樹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觸土壤,隨填土分層踏實。 (3)帶土球樹木必須踏實穴底土層,而后置入種植穴,填土踏實。 (4)綠籬成塊種植或群植時,應由中心向外順序退植。坡式種植時應由上向下種植。大型塊植或不同彩色叢植時,宜分區分塊種植。 (5)假山或巖縫間種植,應在種植土中摻入苔鮮、泥炭等保濕透氣材料。 9.0.4 落葉喬木在非種植季節種植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以下技術措施: (l)苗木必須提前采取疏枝、環狀斷根或在適宜季節起苗用容器假植等處理。 (2)苗木應進行強修剪,剪除部分側枝,保留的側枝也應疏剪或短截,并應保留原樹冠的三分之一,同時必須加大土球體積。 (3)可摘葉的應摘去部分葉片,但不得傷害幼芽。 (4)夏季可搭柵遮蔭、樹冠噴霧、樹干保濕,保持空氣濕潤;冬季應防風防寒。 9.0.5 干旱地區或干旱季節,種植裸根樹木應采取根部噴布生根激素、增加澆水次數等措施。針葉樹可在樹冠噴布聚乙烯樹脂等抗蒸騰劑。 9.0.6 對排水不良的種植穴,可在穴底鋪l0~15cm砂礫或鋪設滲水管、盲溝,以利排水。 9.0.7 樹木種植后澆水、支撐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種植后應在略大于種植穴直徑的周圍,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應筑實不得漏水。坡地可采用魚鱗穴式種植。 (2)新植樹木應在當日澆透第一遍水,以后應根據當地情況及時補水。北方地區種植后澆水不少于三遍。 (3)粘性土壤,宜適量澆水,根系不發達樹種,澆水量宜較多;肉質根系樹種,澆水量宜少。 (4)秋季種植的樹木,澆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5)干旱地區或遇干旱天氣時,應增加澆水次數。干熱風季節,應對新發芽放葉的樹冠噴霧,宜在上午l0時前和下午15時后進行。 (6)澆水時應防止因水流過急沖刷裸露根系或沖毀圍堰,造成跑漏水。澆水后出現土壤沉陷,致使樹木傾斜時,應及時扶正、培土。 (7)澆水滲下后,應及時用圍堰土封樹穴。再筑堰時,不得損傷根系。 9.0.8 對人員集散較多的廣場、人行道,樹木種植后,種植池應鋪設透氣護柵。 9.0.9 種植胸徑5cm以上的喬木,應設支柱固定。支柱應牢固,綁扎樹木處應夾墊物,綁扎后的樹干應保持直立。 9.0.10 攀緣植物種植后,應根據植物生長需要,進行綁扎或牽引。 10 大樹移植 10.0.1 移植胸徑在20cm以上的落葉喬木和胸徑在15cm以上的常綠喬木,應屬大樹移植。 l0.0.2 大樹移植前應對移植的大樹生長情況、立地條件、周圍環境、交通狀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術方案。有條件的地區,可采用機械移植作業。 10.0.3 當要移植大樹時,移植時間宜一年前確定,移植前應分期斷根,修剪,做好移植準備。 10.0.4 大樹移植應符合下列規定: (1)移植時對樹木應標明主要觀賞面和樹木陰、陽面。 (2)一般地區大樹移植時,必須按樹木胸徑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臺裝箱。 (3)高寒地區可挖掘凍土臺移植。 (4)吊裝和運輸大樹的機具必須具備承載能力。移植大樹在裝運過程中,應將樹冠捆攏,并應固定樹干,防止損傷樹皮,不得損壞土球(土臺)。操作中應注意安全。 (5)大樹移植卸車時,應將主要觀賞面安排適當,土球(或箱)應直接吊放種植穴內,拆除包裝,分層填土夯實。 (6)大樹移植后,必須設立支撐,防止樹身搖動。 l0.0.5 大樹移植后,兩年內應配備專職技術人員做好修剪、剝芽、噴霧、葉面施肥、澆水、排水、設置風障、蔭棚、包裹樹干、防寒和病蟲害防治等一系列養護管理工作,在確認大樹成活后,方可進入正常養護管理。 l0.0.6 大樹移植應建立技術擋案,其內容應包括:實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記錄、圖紙、照片或錄像資料等。記錄表內容應符合表10.0.6的規定。 大樹移植記錄表 表l0.0.6 原栽地點移植地點樹種規格年齡(年)移植日期參加施工(人員) 技術措施 年 月 日填表 11 草坪、花卉種植 11.0.1 草坪種植應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地形選擇播種、分株、莖枝繁殖、植生帶、鋪砌草塊和草卷等方法。種植的適宜季節和草種類型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l)冷季型草播種宜在秋季進行,也可在春、夏季進行。 (2)冷季型草分株栽植宜在北方地區春、夏、秋季進行。 (3)莖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區夏季和多雨季節。 (4)植生帶、鋪砌草塊或草卷,溫暖地區四季均可進行,北方地區宜在春、夏、秋季進行。 11.0.2 草坪播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選擇優良種籽,不得含有雜質,播種前應做發芽試驗和催芽處理,確定合理的播種量。 2.播種時應先澆水浸地,保持土壤濕潤,稍干后將表層土耙細耙平,進行撒播,均勻覆土0.30~0.50cm后輕壓,然后噴水。 3.播種后應及時噴水,水點宜細密均勻,浸透土層8~10cm,除降雨天氣,噴水不得間斷。亦可用草簾覆蓋保持濕度,至發芽時撒除。 4.植生帶鋪設后綴土、輕壓、噴水,方法同播種。 5.坡地和大面積草坪鋪設可采用噴播法。 11.0.3 草坪混播應符合下列規定: l.選擇兩個以上草種應具有互為利用、生長良好、增加美觀的功能。 2.混播應根據生態組合、氣候條件和設計確定草坪植物的種類和草坪比例。 3.同一行混播應按確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內,隔行混播應將主要草種播在一行內,另一草種播在另一行內?;旌先霾シN床育苗。 11.0.4 分株種植應將草帶根掘起,除去雜草后5~7株分為一束,按株距15~20cm,呈品字形種植于深6~7cm穴內,再踏實澆水。 11.0.5 莖枝繁殖宜取莖枝或匍匐莖的3~5個節間,穴深應為6~7cm,埋入3~5枝,其露出地面宜為3cm,并踏實、灌水。 11.0.6 鋪設草塊應符合下列規定: l.草塊應選擇無雜草、生長勢好的草源。在干旱地掘草塊前應適量澆水,待滲透后掘取。 2.草塊運輸時宜用木板置放2~3層,裝卸車時,應防止破碎。 3.鋪設草塊可采取密鋪或間鋪。密鋪應互相銜接不留縫,間鋪間隙應均勻,并填以種植土。草塊鋪設后應滾壓、灌水。 1l.0.7 種植花卉的各種花壇(花帶、花境等),應按照設計圖定點放線,在地面準確劃出位置、輪廓線。面積較大的花壇,可用方格線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11.0.8 花卉用苗應選用經過1~2次移植,根系發育良好的植株。起苗應符合下列規定: 1.裸根苗,應隨起苗隨種植。 2.帶土球苗,應在圃地灌水滲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盆育花苗去盆時,應保持盆土不散。 4.起苗后種植前,應注意保鮮,花苗不得萎蔫。 11.0.9 各類花卉種植時,在晴朗天氣、春秋季節、最高氣溫25℃以下時可全天種植;當氣溫高于25℃時,應避開中午高溫時間。 11.0.l0 模紋花壇種植時,應將不同品種分別置放,色彩不應混淆。 11.0.11 花卉種植的順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l.獨立花壇,應由中心向外的順序種植。 2.坡式花壇,應由上向下種植。 3.高矮不同品種的花苗混植時,應按先矮后高的順序種植。 4.宿根花卉與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時,應先種植宿根花卉,后種植一、二年生花卉。 5.模紋花壇,應先種植圖案的輪廓線,后種植內部填充部分。 6.大型花壇,宜分區、分塊種植。 ll.0.12 種植花苗的株行距,應按植株高低、分蘗多少、冠叢大小決定。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為宜。 11.0.l3 花苗種植時,種植深度宜為原種植深度,不得損傷莖葉,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莖花卉種植深度宜為球莖的1~2倍。塊根、塊莖、根莖類可覆土3cm。 ll.0.l4 花卉種植后,應及時澆水,并應保持植株清潔。 11.0.l5 水生花卉應根據不同種類、品種習性進行種植。為適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設水中,種植時應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11.0.16 對漂浮類水生花卉,可從產地撈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ll.0.17 主要水生花卉最適水深,應符合表11.0.l7的規定。 水生花卉最適水深 表1l.0.17 類 別 代表品種 最適水深(cm) 備 注 沿生類 菖蒲、千屈菜 0.5~l0 干屈萊可盆栽 挺水類 荷、寬葉香蒲 l00以內 — 浮水類 芡實、睡蓮 50~300 睡蓮可水中盆栽 漂浮類 浮萍、鳳眼蓮 浮于水面 根不生于泥土中 12 屋頂綠化 12.0.1 屋頂綠化種植,必須在建筑物整體荷載允許范圍內進行,并符合下列規定: 1.應具有良好的排灌、防水系統,不得導致建筑物漏水或滲水。 2.應采用輕質栽培基質,冬季應有防凍措施。 3.綠化種植材料應選擇適應性強、耐旱、耐貧瘠、喜光、抗風、不易倒伏的園林植物。 12.0.2 種植植物的容器宜選用輕型塑料制品。 13 綠化工程的附屬設施 l3.0.1 各類綠地應根據氣候特點、地形、土質、植物配植和管理條件,設置相應的附屬設施。 13.0.2 綠地的給水和噴灌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l.給水管道的基礎應堅實和密實,不得鋪設在凍土和未經處理的松土上。 2.管道的套箍、接口應牢固、緊密,管端清潔不亂絲,對口間隙準確。 3.管道鋪設應符合設計要求,鋪設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 4.管道的溝槽還土后應進行分層夯實。 l3.0.3 綠地排水管道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管道標高偏差不應大于士l0mm。 2.管道連接要求承插口或套箍接口應平直,環形間隙應均勾。灰口應密實、飽滿,抹帶接口表面應平整,無間斷和裂縫、空鼓現象。 3.排水管道覆土深度應根據雨水井與接連管的坡度、冰凍深度和外部荷載確定,覆土深度不宜小于50cm。 13.0.4 綠地排水采用明溝排水時,明溝的溝底不得低于附近水體的高水位。采用收水井時,應選用臥泥井。 13.0.5 綠地護欄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鐵制護欄立柱混凝土墩的強度等級不得低于C15,墩下素土應夯實。 2.墩臺的預埋件位置應準確,焊接點應光滑牢固。 3.鐵制護欄銹層應打磨干凈刷防銹漆一遍,調和漆兩遍。 13.0.6 花池擋墻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花池擋墻地基下的素土應夯實。 2.花池地基埋設深度,北方宜在冰凍層以下。 3.防潮層以1:2.5水泥砂漿,內摻5%防水粉,厚度20mm,壓實。 4.清水磚砌花池擋墻,磚的抗壓強度標號應大于或等于MU7.5,水泥砂漿砌筑時標號不低于M5,應以1:2水泥砂漿勾縫。 5.花崗巖料石花池擋墻,水泥砂漿標號不應低于M5,宜用1:2水泥砂漿勾凹縫,縫深l0mm。 6.混凝土預制或現澆花池擋墻,宜內配直徑6mm鋼筋,雙向中距200mm,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l5,壁厚不宜小于0mm。 13.0.7 園路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定樁放線應依據設計的路面中線,宜每隔20m設置一中心樁,道路曲線應在曲線的起點、曲線中點、曲線的終點各設一中心樁,并寫明標號后以中心樁為準,按路面寬度定下邊樁,最后放出路面平曲線。各中心樁應標注道路標高。 2.開挖路槽應按設計路面寬度,每側加放20cm開糟,槽底應夯實或碾壓,不得有翻漿、彈簧現象。槽底平整度的誤差,不得大于2cm。 3.鋪筑基層,應按設計要求備好鋪裝材料,虛鋪厚度宜為實鋪厚度的140%~l60%,碾壓夯實后,表面應堅實平整。鋪筑基層的厚度、平整度、中線高程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鋪筑結合層可采用1:3白灰砂漿,厚度25mm,或采用粗砂墊層,厚度30mm。 5.道牙的基礎應與路槽同時填挖碾壓,結合層可采用l:3白灰砂漿鋪砌。道牙接口處應以1:3水泥砂漿勾縫,凹縫深5mm。道牙背后應以12%白灰土夯實。 13.0.8 各種面層鋪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l.鋪筑備種預制磚塊,應輕輕放平,宜用橡膠錘敲打、穩定,不得損傷磚的邊角。 2.卵石嵌花路面,應先鋪墊M10水泥砂漿,厚度30mm,再鋪水泥素漿20mm,卵石厚度的60%插入素漿,待沙漿強度升至70%時,應以30%草酸溶液沖刷石子表面。 3.水泥或瀝青整體路面,應按設計要求精確配料,攪拌均勻,模板與支撐應垂直牢固,伸縮縫位置應準確,應震搗或碾壓,路表面應平整堅實。 4.嵌草路面的縫隙應填入培養土,栽植穴深度不宜小于8cm。 14 工 程 驗 收 14.0.1 種植材料、種植土和肥料等,均應在種植前由施工人員按其規格、質量分批進行驗收。 14.0.2工程中間驗收的工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1.種植植物的定點、放線應在挖穴、槽前進行。 2.種植的穴、槽應在未換種植土和施基肥前進行。 3.更換種植土和施肥,應在挖穴、槽后進行。 4.草坪和花卉的整地,應在播種或花苗(含球根)種植前進行。 5.工程中間驗收,應分別填寫驗收記錄并簽字。 14.0.3 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應于一周前向綠化質檢部門提供下列有關文件: 1.土壤及水質化驗報告; 2.工程中間驗收記錄; 3.設計變更文件; 4.竣工圖和工程決算; 5.外地購進苗木檢驗報告; 6.附屬設施用材合格證或試驗報告; 7.施工總結報告。 14.0.4 竣工驗收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l.新種植的喬木、灌木、攀緣植物,應在一個年生長周期滿后方可驗收。 2.地被植物、應在當年成活后,郁閉度達到80%以上進行驗收。 3.花壇種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觀葉植物,應在種植l5d后進行驗收。 4.春季種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應在當年發芽出土后進行驗收。秋季種植的應在第二年春季發芽出土后驗收。 14.0.5 綠化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l.喬、灌木的成活率應達到95%以上。珍貴樹種和孤植樹應保證成活。 2.強酸性土、強堿性土及干旱地區,各類樹木成活率不應低于85%。 3.花卉種植地應無雜草、無枯黃,各種花卉生長茂盛,種植成活率應達到95%。 4.草坪無雜草、無枯黃,種植覆蓋率應達到95%。 5.綠地整潔,表面平整。 6.種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應符合設計要求。 7.綠地附屬設施工程的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1的有關規定。 14.0.6 竣工驗收后,填報竣工驗收單,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單應符合表14.0.6規定。 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單 表14.0.6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綠地面積(平方米)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驗收日期 樹木成活率(%) 花卉成活率(%) 草坪覆蓋率(%) 整潔及平整 整形修剪 附屬設施評定意見 全部工程質量評定及結論 驗收意見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綠化質檢部門 簽字: 公章: 簽字: 公章: 簽字: 公章: 附錄 本 規 范 用 詞 說 明 1.0.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對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1.0.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