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審批程序:凡欲在南昌高新區集中新建區購買土地或在原單位土地上搞基本建設的企業或個人,須到高新區規劃建設局辦理土地出讓、規劃建設審批手續,方能進行開工建設。
1、建設單位提交必備材料;
2、規劃建設局派員實地查勘,審查材料,提出初審意見報高新區規劃審批小組審批。
3、規劃審批小組同意后,通知建設單位交納有關規費,憑回執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所需材料:
1、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報告;
2、與申請單位名稱一致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工程計劃的批準文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證明及驗資報告 (立項批復);
4、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詳細規劃圖;
5、持有測繪資格證書單位按國家標準測繪的1:500或者1:1000地形圖(紅線圖);
6、持有設計資質單位設計的建筑施工圖;
7、臨主要街道高層建筑需提交兩個以上的立面效果方案圖;
8、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9、經江西省甲級施工圖審查單位審查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10、建設環境評估書。
承諾:在材料齊備的情況下5個工作日內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