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產品參加投標如何計算供應商家數的請示》(冀財采〔2003〕9號)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際慣例以及《政府采購法》的立法精神,公開競爭是政府采購的基石。政府采購的競爭是指符合采購人采購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產制造商之間的競 爭,原則上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有一家投標人,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如中央單位2002年實行的計算機、打印機和復印機協議供貨制 度,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只允許投標產品的生產制造商總部參加投標,或者由生產制造商總部全權委托一家代理商參加,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政府采購法》實施后,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出現多個投標人的現象,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由一家供應商參加。如果 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以及政府采購服務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計算供應商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