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共財政框架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環節,也是從源頭上防治 腐敗的治本之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苘稱《招標投標法》)及國家關于政府 采購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近年來開展政府采購工作的實際,現就貫徹《政府采購法》精神,全面推行改府采購制度,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府采購法》要求,符合自治區實際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依法開展政府采購工作,規范采購行為、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自治區經濟發展和廉政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強化制約機制的原則。各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與財政部門分離,執行職能與監管職能分開,并依法明確各自的職能職責,形成各司其職、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
2.兼顧效益、效率的原則。政府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一經確定后要及時公布。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公開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和采購信息.依法規范采購行為,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維護政府采購良好信譽和形象。
4.堅持分步實施、積極推進的原則。貫徹《政府采購法》,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要分步實施、先易后難,退步擴大采購范圍和規模,與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協調配合、積極推進。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管理體制
(一)建立政府采購上作會議制度
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推行政府采購制度要求,自治區已成立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區應結合實際,建立相應的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各級政府采購工作領 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由財政、計劃、監察、審計、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等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集中研究解 決推行政府采購制度中的有關問題,統一協調本地區政府采購工作。
(二)依法設立集中采購機構
各級人民政府應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要求,盡快完成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與財政、計劃部門的分離工作,并明確各自的職能職責,確保各項政府采購活動依法進行。 盟市可根據工作需要,依法設立集中采購機構。旗縣集中采購機構的設置,應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厚原則,由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新設立的集中 采購機構是政府采購的執行機構,是政府直屬的非營利事業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依法執行政府集中采購任務,各級人民政府不得將政府采購中心委托任何一個 政府組成部門代行管理。集中采購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采購人員應具備相關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符合專業崗位任職要求。
(三)明確監督管理機構和集中采購機構的職能
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各圾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機構。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工作需要批準在財政部門內部成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 專司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能。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各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擬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其中,工程采購公開招標敖額標準執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的規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 布;審批實行公開招標以外的政府采購方式;負責集中采購資金的繳撥管理;制定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受理合同備案;負責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認定,建立并 管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監督管理供應商登記備案信息庫;負則政府采購中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報和認定;依法受理供應商投訴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指定政府 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管理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發布、分析,以及政府采購網絡管理和維護;負責政府采購管理人員培訓;依法辦理政府采購行政復議和應訴事項,查 處政府采購違法違規行為;辦理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其它有關事務。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受采購人委托,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通用采購項目,按照確定的采購計劃、采購項目和采購方式,組織集中采購;受采購人委 托,對集中采購目錄內有特殊要求或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組織實施集中采購;受采購人委托,對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在委托范圍內代理采 購;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工程、貨物、服務類采購項目,依法組織招投標活動:受采購人委托,依法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進行審查;按照委托權限簽訂或組織簽訂 采購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提供實施政府采購有關情況及采購信息,受理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質疑,并就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答復;制定集中采購內部操作 規程,建立內部鹽督制約機制,對采購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自覺接受財政、監察、申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依法獨立承擔集中代理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法律責任。
(四)完善政府集中采購監督檢查機制
各級財政、紀檢監察、申計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政府集中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
財政部門負責對集中采購機構和各當事人執行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采購范圍、采購方式、采購程序,以及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 業技能進行監督檢查。對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價格、節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事項進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結果。對政府集中采購活 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參與政府集中采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以及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在集中采購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察查處。審計部門負責 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以及政府采購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其它對政府集中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有關部門, 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集中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政府其中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政府集中采購活動中出現的違法 違紀問題,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審理。
三、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
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資金為財政性資金,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全部或部分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采購,均屬政府采購范圍。按照 《政府采購法》要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限額標準和貨物、服務類采購公開招標數額,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授權機構確定并公布。自治區人民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實行分級管理、一年一定制度,由各級人民政府或經人民政府批準財政部門公布執行。各級人民政府通過制定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 準,科學合理確定本地區政府采購范圍。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過程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認真總結完善貨物類集中采購的經驗和做法,并積極探索開展工程 類和服務類采購活動,促進各項政府采購業務全面發展,逐步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
四、完善政府采購評標專家庫和供應商信息庫制度
(一)建立政府采購評標委員會專家庫
政府采購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是政府采購公開招標和評標工作的重要環節。各級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要建立改府采購專家庫,及時為政府采購招投標和評標工作提供服 務。參加評標工作的技術人員要從專家庫中按專業對口原則隨機抽取,評標委員會中專來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保證政府采購工作的技術質量和客觀 公正性。
(二)建立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備案信息庫
為規范政府采購市場,保證政府采購質量,維護政府采購各
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政府采購監管機構應建立供應謫登記各案信息庫,對進入本地區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進行登記備案,集中掌握供應商的相關信息,為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采取公開招標以外方式的采購活動提供信息服務。
五、規范政府采購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依法確定政府采購方式
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實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和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它采購方式。集中采購機構或經資格認 定的采購代理機構,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組織集中采購活動,達到公開招標數額以上的要實行公開招標;達到公開招標數額但因特殊情 況需采用其它方式的。報財政部門批準。
(二)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政府采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集中反映年初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和資金來源。凡實行部門預算改革的地區或單位,在編制下年度部門面算時一并編 制政府采購預算,未實行部門預算的地區或單位,要單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凡未編報政府采購預算的單位,財政部門不予批復年度部門預算,不予撥付預算內采購 資金。各級人民政府在年初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作年度財政預決算報告時,要報告政府采購預決算相關內容。政府采購預算隨財政預算報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復 后,應認真貫徹
執行。
(三)制定政府采購計劃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制定年度政府采購計劃。政府采購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按照政府采購預算確定的采購項目、采購資金來源、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資金支付辦法等。
(四)落實采購任務
采購單位按照列入計劃的采購項目,在采購預算額度內填列“采購項目清單”,及時報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采購項目清單主要內容包括:采購商品的名稱、數 量、技術參數、規格型號、使用時間、資金來源歸集情況等。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根據采購項目清單下達采購任務。對于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通用采購項目,由集中 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可實行部門集中采購,采購人不具備自行招標資格條件的,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認定資格的采購代 理機構組織集中采購;對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組織采購。
(五)組織集中采購
集中采購機構按照規定的采購項目、采購方式、資金支付方式等有關要求組織集中采購,并將采購方案提前報送財政部門備案。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的,應 按照《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招標采購。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投標,適用《招標投標法》。凡屬集中采購項目,無論采取何種采購方式,采購人與供應商 都要簽訂書面合同。
(六)履行采購合同
采購合同應由采購人或授權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鑒訂后,合同副本應于七日內報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各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約定 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采購代理機構應協助采購單位(用戶)對采購項目進行質量驗收,大型或復雜的采購項目,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技術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 作。
(七)支付采購資金
各級財政部門應開設政府采購專戶,對采購資金實行統一管理,財政直接支付。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都不準開設“政府采購資金財政專戶”。 屬于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采購項目,采購單位應按照簽訂的采購合同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填報資金支付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按合同約定將資金直搖支付供 應商。不屬于財政直接支付的采購項目,由采購單位按現行資金管理渠道和合同約定付款。
六、相應配套措施
(一)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實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力度。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項目,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的可操作性,加強政府采購資金管理,擴大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范圍。
(二)結合實際制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政府采購范圍。
(三)加強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做好政府采購基礎性工作。按照《政府采購法》要求,修改完善現行政府采購有關規章制度,井抓緊研究制定《政府采購法》配套制度和相關辦法。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規范基礎性工作,提高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水平。
(四)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積極開展制度創新。在確保實現政府采購公開、高效、低成本目標的基礎上,各地區應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包括對通用采購項目實行“協議供貨制度”等。
七、具體實施步驟
實施政《府采購法》、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在我國是一項新事物,需要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法規制度來保證實施,并且應與其它幾項財政改革協調配合、互相促 進?!墩少彿ā酚?003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本意見是貫徹政《府采購法》、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主要措施和具體要求,應與政《府采購法》同步執行。各 盟市、計劃單列市可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相關要求,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辦法,積極推 行政府采購工作,努力實現政府采購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